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江津区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22 1.3w 阅读 454 点赞 查看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江津区开展“车窗抛物”专项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津府办〔2018〕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2017〕26号)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现予以废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行政规范性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