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5/15 2.2k 阅读 421 点赞 查看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 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2〕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自即日起,《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江津府办发〔2021〕122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行政规范性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