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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渝昆高铁江津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2024/01/15 1.7w 阅读 199 点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渝昆高铁江津段铁路线路

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江津府发〔2024〕1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DK26+600~DK31+900

DK45+550~DK50+360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地区为20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