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3/08 3.8k 阅读 84 点赞

编号:5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105执恢16194号之五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203房地证2009字第21**9号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


江津区几江东部新城C4号地块半岛明珠A*幢1层2*号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0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