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龚*静,张*,王*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3/15 9.0k 阅读 505 点赞

编号: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规程5.4.7.3的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渝(2026)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09**34号

龚*静,张*,王*宇

土地房屋

500116001004GB00151F000100**

江津区几江百货巷老财政局家属楼2-*-(非1)号

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