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6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2执恢3374号,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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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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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1248**号 |
佘*霖 |
土地/房屋 |
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113号附12号晶彩·城*幢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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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3渝预告201*字第142**号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
土地/房屋 |
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113号附12号晶彩·城*幢2-* |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