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6执恢1411号,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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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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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6)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1782**号 |
付*荣 |
土地/房屋 |
500116001004GB00117F00030060 |
江津区几江城南市场*号楼2-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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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2016)江津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888**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区支行 |
土地/房屋 |
500116001004GB00117F00030060 |
江津区几江城南市场*号楼2-10-3号 | |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