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何*明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启事 2026/03/29 1.8w 阅读 224 点赞 查看原文 遗失坐落在江津区梁家乡新店村**经济合作社,何*明集体土地使用证:1991-39*8号,声明作废。 2026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