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4/14 7.3k 阅读 445 点赞

编号:9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6执恢1676号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渝(2017)江津区不动产权第****50163号

陈*群

土地/房屋


江津区几江街道铜锣路3幢*01号

2

渝(2017)江津区不动产证明第****86087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

土地/房屋


江津区几江街道铜锣路3幢*01号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