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6执恢1676号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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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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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7)江津区不动产权第****50163号 |
陈*群 |
土地/房屋 |
江津区几江街道铜锣路3幢*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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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渝(2017)江津区不动产证明第****86087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 |
土地/房屋 |
江津区几江街道铜锣路3幢*01号 |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