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4/14 2.0w 阅读 125 点赞


编号:08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津区滨江新城政务服务中心A1栋7楼719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8122295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江

土地/房屋

江津区双福街道学府路150号双福新区A2还房16幢1-*-*号

203房地证2015字第157**号

刘*涛、涂*兰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