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吴*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4/19 2.0w 阅读 134 点赞

编号:08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津区滨江新城政务服务中心A1栋7楼719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81222957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吴*祥

土地/房屋

江津区几江琅山五里村*幢1-7号

房权证203字第05***4号、津国用(2003)第9**7号

吴*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