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佘*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4/21 1.5w 阅读 188 点赞

编号: 9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地产权证203字第000**04号

佘*华

土地/房屋

500116001015GB00044F00110021

江津区几江长城路2#3-*-2号


2

渝(2020)江津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8**43号

重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土地/房屋

500116001015GB00044F00110021

江津区几江长城路2#3-*-2号


登记机构:江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