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A标准分区A3-18-1/02地块
控规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3〕30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定A标准分区A3-18-1/02地块控规的请示》(永规资文〔2023〕99号)收悉。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A标准分区A3-18-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同意将A3-18-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质(M1/W1),用地规划指标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二、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