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凤凰湖产业园K4-1-8/04地块控规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3〕41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凤凰湖产业园K4-1-8/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3〕140号)收悉。经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凤凰湖产业园K4-1-8/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
二、同意将K4-1-8/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4.16公顷,地块指标结合项目立项,以审定方案为准,修改后地块编号为K4-1-8/05。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