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来苏镇唐家坪村等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43号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来苏镇唐家坪村等2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来苏府文〔2023〕16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来苏镇唐家坪村、观音井村2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唐家坪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02.1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39.33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1.75公顷。
三、《观音井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93.97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07.5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6.58公顷。
四、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