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凤凰湖产业园P05-01/03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4〕88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修改凤凰湖产业园P05-0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4〕104号)收悉。经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凤凰湖产业园P05-0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将P05-0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中小学用地,面积3.61公顷,修改后地块编号为P05-01/04。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