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D标准分区D1-1-12/02、D1-1-18/0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4〕115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修改D标准分区D1-1-12/02、D1-1-18/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4〕149号)收悉。经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D标准分区D1-1-12/02、D1-1-18/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优化调整D1-1-12/02、D1-1-18/02地块边界,并按用地性质将D1-1-12/02地块(A33G1)拆分。调整后中小学用地面积5.62公顷,二类居住用地面积0.8公顷,公园绿地面积0.42公顷。
三、鉴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增加,为保持居住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同意将D1-1-18/03地块容积率由不大于3.2调整为不大于3.0,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四、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