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2024/08/14 1.8k 阅读 66 点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112号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何埂府文〔2024〕1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何埂镇李家湾村、联盟村、沙坪村、狮子村、鱼龙村、花园村6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李家湾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58.0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60.9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59.90公顷。

三、《联盟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73.14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75.68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52.85公顷。

四、《沙坪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16.1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17.1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99.89公顷。

五、《狮子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29.04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42.3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69.50公顷。

六、《鱼龙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65.36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66.09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65.59公顷。

七、《花园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71.3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72.27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58.72公顷。

八、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