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永川高新区青岗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162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永川高新区青岗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4〕273号)收悉。经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川高新区青岗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青岗山片区是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及摩托车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31.3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6.76公顷、特殊用地(监教场所用地)34.54公顷。规划区以工业用地为主,无规划常住人口,规划工业用地73.39公顷;规划城市道路用地20.48公顷;规划220KV变电站1处,面积1.48公顷;规划加油加气站1处,面积0.40公顷;规划防护绿地1.01公顷。
三、请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