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永川区水网建设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5〕4号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议〈重庆市永川区水网建设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永水利文〔2024〕138号)收悉。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永川区水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永川区现代水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为我区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三、根据规划目标,切实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按照“生态优先、确有所需、可以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确保按期达成规划目标。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行业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做好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城乡发展等相关规划衔接,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配合国家、市级、区级水网工程落地实施,组织做好境内水网建设工作,合力共建永川区水网发展新格局。
五、《规划》修改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