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
闲置土地的批复
永川府〔2025〕55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1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66498万元的价格收回重庆鼎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旺龙湖北侧的1宗国有存量闲置土地。该宗土地面积17.3692公顷,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同时,解除该公司与你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渝地(2023)(永川区)第58号。
二、由你局依据本批复文件,向重庆鼎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三、该宗存量闲置土地收回后,纳入区政府储备土地管理。由你局土储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做好土地的维护、监管等工作,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