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区永荣镇镇区YR-C3-2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5〕102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永荣镇镇区YR-C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211号)收悉。经区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永川区永荣镇镇区YR-C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二、同意将原永荣镇镇区YR-C3-2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用地,调整出规划地块范围,修改后规划地块(编号YR-C3-2/02)面积为0.1210公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建筑限高10米。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