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2025/10/28 4.7k 阅读 412 点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

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5〕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结合《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论述,按照城乡融合、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不断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补齐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通过规模化水厂建设及管网改造等措施,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和抗风险能力弱的农村地区供水问题;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确保农村供水规模化覆盖率达到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企业化、专业化管理。

主要目标指标值

序号

子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年(2024年)

目标指标

备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远期(2035年)


1

水源提升行动

集中供水水源保证率达标比例

%

100

100

100

100

100


2

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3

水厂提升行动

城乡供水一体化率

%

99

99

99

99

100


4

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

%

94

94

94

95

99


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8

98

98

98

99


6

水质提升行动

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7

供水水质达标率

%

85

87

90

90

95


8

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规模化供水工程水量在线监测率

%

14

90

95

100

100


9

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在线监测率

%

14

100

100

100

100


10

脱贫人口及重点监测户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数字化覆盖率

%

-

80

90

100

100


11

农村群众用水问题处置及时率

%

-

≥90

≥95

≥95

≥98


12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县域统管覆盖率(农村部分)

%

100

100

100

100

100


13

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率

%

70

100

100

100

100


14

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三、重点任务

系统谋划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分类组织实施水源、水厂、管网、水质、数字能力、管理能力、应急能力七项提升行动。

(一)水源提升行动

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增设饮用水源水库库区监控设施,全天候监控垂钓、游泳、排污等影响水质行为。谋划实施水库清淤工程,恢复水库库容,提升水库水质。实施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库区杂草清理,避免水位上涨后水草死亡影响水质。全力加快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永川段施工进度,2025年底前实现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永川段通水,用长江水置换现有水源;实施陈食街道抗旱水源工程,新增潜水泵1套,新建取供水管网1.5公里,2025年底前解决1100人干旱缺水问题。

(二)水厂提升行动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加快农村水厂规模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与改造,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布局、供水能力与城镇、产业、旅游、人口分布等发展需求不匹配的问题。2025年永川城区第四水厂、三教工业园区水厂、港桥水厂(二期)工程全线开工,其中永川城区第四水厂完成智慧水务中心主体建设及厂区工艺部分土建75%工程量;2026年底完成城区第四水厂(一期)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27年底前三教工业园区水厂、港桥水厂(二期)建成并投用。

(三)管网提升行动

按照能延则延、能联则联、节水增效的原则,合理布设供水管网及调压站、调节池等附属设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管网老化破损等问题。实施永川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实现水源、水厂互联互通;实施全区农村供水管网巩固提升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供水管网保障水平。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60公里,2027年累计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1000公里。

(四)水质提升行动

按照重保护、强监测、保安全的原则,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善及制水工艺落后等问题。与环保、疾控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农村供水从水源到龙头全线监管;水厂运行管理单位配齐自检设备并加强日常监测,2026年底前完成水利系统水质监测能力扩项,区水质监测中心达到新国标39项监测能力;惠永水务公司建成水质监测片区中心,达到新国标39项自检能力。

(五)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原则,完善永川农村供水县域智慧平台建设,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态势感知能力和数字孪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供用水信息交互不畅、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2025年底前,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在线监测数据上传至“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平台。

(六)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相对统一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按照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标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2025年实现县域统管目标;2026年达到市级标准化运管水平,成功创建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

(七)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防风险、强应急、守底线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供水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健全农村饮水风险防控与处置预案体系,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及“一厂一策”;健全“风险防控—问题发现—调查处理—事态管控—应急保障—复盘警示”全链条工作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区级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专项行动,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区水利局牵头完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企业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区水利局开展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协助项目单位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谋划储备及申报工作,并按权限做好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做好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等工作,指导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将国有企业承担农村饮水事务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事项,激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农村饮水事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经审批的专项规划和重要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区水利局等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选址,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

区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延伸农村地区建设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督促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行动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前期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实施期间用地协调及信访稳定等工作。

惠永水务公司负责细化自建项目目标任务与时间表,加快推动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工程民生效益。

(二)加快项目推进

择优确定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全面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域统管主体“投、建、管、服”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立足长远,加快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区水利局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专项行动涉及工程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用地保障等方面支持力度,允许依法依规先行报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积极申报地方专项债、落实融资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与统管,构建多元投融资机制。

(三)优化企业考核机制

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发挥“民呼我为”平台等监督作用,落实舆情信息处置问责制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农村供水运行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国有供水企业考核机制,建立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突出保障责任与服务职能。加强专项行动资金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使用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发挥项目民生效益,解决困扰农村供水的难点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