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C标准分区C9-5-1/03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5〕128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C标准分区C9-5-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264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C标准分区C9-5-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将C9-5-1/03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1B2R2),取消配套幼儿园。修改后绿地率调整至30%,其余控制性指标保持不变,地块编号调整为C9-5-1/04。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