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补助审批结果公示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补助名单:
1.重庆磐谷动力设备生产项目配套用房项目;
2.新格铝硅合金及再生项目配套用房项目;
3.凤凰谷5号楼3-5层公寓项目;
4.迎洲压铸项目配套用房项目;
二、项目资金补助情况:
1.重庆磐谷动力设备生产项目配套用房项目,已认定为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住保〔2023〕42号文件,该项目补助标准0.5万元/套;
2.新格铝硅合金及再生项目配套用房项目,已认定为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住保〔2023〕42号文件,该项目补助标准0.5万元/套。
3.凤凰谷5号楼3-5层公寓项目,已认定为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住保〔2023〕42号文件,该项目补助标准0.5万元/套。
4.迎洲压铸项目配套用房项目,已认定为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住保〔2023〕42号文件,该项目补助标准0.5万元/套。
以上结果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对结果有异议的单位,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委将按照上述资金补助标准进行拨付。
联 系 人:余江 电话:023-49851438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