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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2025/07/08 4.1k 阅读 258 点赞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48辆车(见附件)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我支队依法扣留,且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车辆被扣留之日起30日内没有向我支队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联系电话:023-49802759,地址:永川区文博路66号)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5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