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准确掌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2〕36号)文件规定,现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4〕101号)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并就上述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11月1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4〕101号)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沈君美,电话:023-4957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