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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关于采购城市形象宣传推介工作的邀请函

2025/03/24 1.5w 阅读 539 点赞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开展海口城市形象宣传推介工作

(二)预算金额:根据方案磋商

(三)项目概况:计划借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在海口举办契机,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展示海口城市形象,扩大海口“朋友圈”,助力海口打造“六个之城”。

(四)采购需求: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宣传平台、宣传效果和工作经费等内容。

(五)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六)付款方式:计划签订合同后付首付款,工作结束整体验收再付第二笔款,签订合同时再具体商定。

二、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被邀请单位或公司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上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

4.被邀请单位或公司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本项目邀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4月1日9:00前

地点:海口市长滨东四街市行政办公区1号楼2035室

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策划执行方案(含宣传方案)、预算明细、企业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执行项目优秀案例证明材料(新设立企业无须提供此项),特定资格要求所列内容佐证材料。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地址:海口市长滨东四街市行政办公区1号楼2035室

联系人:许先生、赵女士

联系方式:(0898)68723135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2025年3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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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