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2024/11/12 6.1k 阅读 339 点赞 查看原文山东北方众鑫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郭海燕与山东北方众鑫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4〕第443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