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有关要求,我市在2024年国家部委联审后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我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形成了海口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邮箱:HKSLYJBGS@126.com
海口市林业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