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族〔2025〕17号)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15日17:00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
1.海口市社会主义学院
2.海口市琼山第四小学
3.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3名)
1.罗新建,男,汉族,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主任
2.叶颜,女,汉族,海口市龙岐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3.陈星帆,女,黎族,海口市琼山区党派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海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事务科
联系电话:0898-68723751
通讯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8号海口市政府办公区10号楼4010室
邮政编码:570135
中共海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