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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2025/08/07 1.4k 阅读 274 点赞

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族〔2025〕17号)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15日17:00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

1.海口市社会主义学院

2.海口市琼山第四小学

3.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3名)

1.罗新建,男,汉族,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主任

2.叶颜,女,汉族,海口市龙岐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3.陈星帆,女,黎族,海口市琼山区党派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海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事务科

联系电话:0898-68723751

通讯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8号海口市政府办公区10号楼4010室

邮政编码:570135




                              中共海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8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