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床维修站、济南引力有限公司、中国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吴华与被申请人山东省机床维修站、济南引力有限公司、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321号),现已审结。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321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64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