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作推进和区领导重点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区政府督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珍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邓 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尚胤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外办、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信访办、区政务办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区政府政务督查工作。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督查办,负责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李尚胤同志兼任区政府督查办主任,高军同志兼任区政府督查办副主任,负责具体督查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府办39号(关于成立区政府督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