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隆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11/01 2.0k 阅读 154 点赞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9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武隆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我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长:邓  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冉  琼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徐  勇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旭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杨  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代  军  区法院副院长

刘  云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庆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上菱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江国华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  放  区商务委副主任

余  洪  区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支队长

颜世超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  锐  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黄  旭  区医保局副局长

熊小敏  中邮武隆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颜世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