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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河水库为武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批复

2024/09/19 1.3w 阅读 208 点赞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新增沙河水库为武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请示》(武隆水利文〔2024〕111号)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沙河水库及配套江南水厂工程实际建设进度,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沙河水库纳入武隆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二、你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录和管理单位,同时上报市水利局纳入《重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三、你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取水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中发现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执法机关报告,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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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