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2025/09/16 1.9w 阅读 170 点赞

 “重庆四哥药房”“重庆市武隆区辉汝药房一分店”“重庆市武隆区隆翔大药房”“重庆武隆区罗济堂汪文兰药房”“重庆市武隆区郑清鸿大药房”因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未及时整改。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第四十条第十六项的规定,我中心决定从2025年9月17日起解除以上5家药房医保服务协议。

   各定点医药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的执业药师必须与注册信息一致,严禁“证在人不在”或“人在证不在”。

  特此通报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