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中止武隆区青明英口腔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4/22 7.8k 阅读 454 点赞

关于中止武隆区青明英口腔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八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现按照协议要求,即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80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中止时间

1

武隆区青明英口腔诊所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63号7幢1-1

中止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6月21日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疗机构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