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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7/23 8.8k 阅读 300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全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蒲继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唐诗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明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文峰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晓中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武军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朱均燕  区民政局局长

唐俊义  区财政局局长

王江凌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伍元中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颂  区交通局局长

陈宝涛  区水利局局长

陈泽田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邓君龙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峻波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曾小平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工作推进组。

组  长:唐诗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益术  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泽田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成  员:李秀才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慎丰  区公安局副局长

祝顺利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立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舒宗全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张  钊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邱章俊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习腾  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元兵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郑代荣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邹丽芹  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田  微  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

工作推进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工作目标,明确部门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制定考核办法及开展巡查督导等工作。

工作推进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

1.长江流域退捕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负责研究细化禁捕退捕工作方案,开展退捕专项行动和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专项行动,调度工作进度,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开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指导开展渔船网具处置等工作。

2.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公安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研究制定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方案,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的涉渔犯罪行为。

3.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研究制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倒卖、销售、消费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

4.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与生计保障专班。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研究制定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有关台账、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转产安置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着力解决转产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陈泽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慎丰、张元兵、郑代荣、舒宗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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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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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