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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6/21 3.0k 阅读 190 点赞

梁平府办发〔2021〕47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3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雷旭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俊锋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均燕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  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江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  君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蒋开华  区教委副主任

        石慎丰  区公安局副局长

        祝顺利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承兴  区司法局副局长

        罗勇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舒宗全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

        唐高寨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张  宏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

        高亚君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何传明  区应急局政治处主任

        董蜀秀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陆顺才  区信访办副主任

        刘晓峰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方  潇  区总工会副主席

        魏红珍  团区委副书记

        田正慧  区妇联副主席

        邓达国  区残联副理事长

        郑  平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二、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祝顺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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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