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怀仁市亲和乡安大庄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朔政函〔2026〕15号
怀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怀仁市亲和乡安大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的报批请示》(怀政发〔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提出的怀仁市亲和乡安大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做好3#、4#、6#供水井封堵工作,加强替换供水工程保障,确保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居民安全用水。
三、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按照职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附件:1.怀仁市亲和乡安大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拐点坐标汇总表
2.怀仁市亲和乡安大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拐点坐标汇总表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此件附件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