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G319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G319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G319线。
2.2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投资约为21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2.2.1该项目主要包括:清方、路肩修复、边沟修复、路面修复、新建仰斜式路堑墙、溶洞填砌、锚杆格子梁防护、挂主动防护网等措施。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彭水县G319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4 月 12 日起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4 月 16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详见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比选时间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告将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
地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沙陀街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3-78895890
比选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下坝街6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1620493
邮 箱:2328298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