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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申报对象公示

2021/09/01 8.9k 阅读 81 点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申报对象公示

为切实做好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财基〔2018〕26号)要求,现对初步认定符合政策条件的陈小鸿同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陈小鸿,女,苗族,1989年8月聘用为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先后在三义乡财政所、原普子砂石乡财政所、原普子税务所从事农税征管工作13年。2001年,根据《关于清退县、乡机关临时人员及借用人员的通知》(彭水委发〔2001〕36号)要求予以清退。

根据渝财基〔2018〕26号文件精神,经普子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初步认定陈小鸿同志属于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发放对象,服务年限13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7800元,医疗补贴每月130元。

举报电话:县政府办 78442211

县财政局 784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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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