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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陆丽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6/06 3.0k 阅读 191 点赞

南民人〔2021〕11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务(业)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陆丽霞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李春明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舒晓明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副科长职务、养老服务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张鹏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赵君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人事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涂豫湘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莫毅恒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杨静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南宁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