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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2021/11/23 1.2w 阅读 122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桂民规〔2020〕2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7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2021年10-11月开展2021年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经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参评的养老机构的等级,其中拟确定南宁市阳光护老院、南宁市曙光养老中心2家养老机构等级为二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1年11月29日前邮寄(送达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507室,过期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拟确定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1年 11月23日- 11月2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

邮政编码: 530028

监督电话:0771- 5509654 、0771-5505931

公示名单如下:

二级养老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南宁市阳光护老院

2、南宁市曙光养老中心



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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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