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政函〔2022〕41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市性社会组织:
近期收到《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843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教育、人社部门请于2022年9月13日、11月25日前将本辖区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措施、数据、成效、问题等内容)及《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表》联合报送南宁市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在年检年报中如实填报工作人员和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9月13日、11月25日前将《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表》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民政局 杨静,电话:0771-5505938,
电子邮箱:nnmg5505929@163.com;
南宁市教育局 温玉珍,电话:0771-2809709,
电子邮箱:renshike777@126.com;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光虎,电话:5505387,
电子邮箱:pjk5505389@126.com。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843号)
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