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委〔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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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
关于余永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2017年4月13日中共巫溪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余永胜同志任巫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唐益贵同志任巫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吕文定同志任中共巫溪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1年);
周品高同志任巫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试用期1年);
李吉林同志任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
张述淋同志任中共巫溪县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
杜贤友同志任中共巫溪县委红池坝景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试用期1年);
邓旭明同志任中共巫溪县委党校党委委员、校务委员(试用期1年);
杨怡同志任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主任(试用期1年);
姚兴川同志任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1年);
范天云同志任巫溪县公安局城厢镇第二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范天平同志任巫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1年)。
免去:
唐益贵同志的中共巫溪县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巫溪县委
2017年4月21日
抄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