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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关于张钧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01/03 1.5w 阅读 236 点赞

巫溪委〔2017〕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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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

关于张钧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2017年12月19日中共巫溪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张钧平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书记;

    李俊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袁友刚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玉平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

    谢立武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

    赵银河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中共红池坝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刘燕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许诘明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

    戴志平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

张宏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

    胡威同志任中共红池坝镇委员会委员、政法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巫溪县委             

                          2017年12月21日    

抄送:全体县级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