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主要工作主要工作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6/15 1.5w 阅读 403 点赞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开展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17日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中的廉洁勤政、依法行政,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努力探索“制度加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不断完善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更有效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覆盖全县住房保障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目标,不断提高住房保障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定安县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勇(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游春勇(县房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周裕云(县住建局副局长)

副主任:苏大秀(县质量监督专家组组长)

成员:符史立(县住建局保障股股长)

王山(县房管局综合股股长)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风险防控部门、岗位及职权。

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运行流程,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流程图,报经局防控办审核备案后,在相关网站、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

主要是通过采取“三条途径”,查找“三类风险”。

1、“三条途径”。一是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查找出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利用投诉举报、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问卷调查等专项监督检查渠道和手段搜集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三是通过收集其他地区发生的保障性住房违法、违规问题,查找对应部门、对应岗位、对应环节的廉政风险点。

2、“三类风险”。查找建设环节、分配环节、管理环节风险点。各级工作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3、评定风险等级,确保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科学合理。在查准、查全、查深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析和确定廉政风险点。

(三)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制定防控措施中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

主要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在制定相应预防措施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有效控制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的发生、发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

1、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结合廉政风险点等级划分,对各廉政风险点确定日常监控的责任主体,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确保各级风险点的监控责任到人,监控措施到位。

2、实施阳光操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制度、工作流程等,通过网络、媒体、公告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相应的反馈响应机制,将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

3、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对风险点的防控措施和责任机制落实负有监督职责。要建立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违规处罚工作制度,明确具体方法,跟进督查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月检查制,对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批评,责令整改。

4、强化过程控制。对干部职工发生的廉政风险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法,将问题解决在源头上。一要警示提醒。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问题的干部职工,通过信访约谈、函询、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二要诫勉纠错。对于工作中失误或偏差的干部,要通过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三要责令整改。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以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限期整改和强制履行,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单位负责人为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抓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信息收集。要认真及时地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强信息收集,建立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栏。

(三)注重实际效果。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新课题。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敢于创新,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机制上做文章,从确实管用上想办法。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岗位职责明确到哪里,风险防控就覆盖到哪里,确保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