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关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2013年“12.22”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
处罚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县质监站,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关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2013年“12·22”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处罚问题的通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琼建质〔2014〕34号)转发给你们。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时的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加强安全防范,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