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巫溪县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巫溪县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集人:李先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国资监管中心、人民银行巫溪支行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发展改革委廖正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民生需求变化实际,建立分年度的开放式、滚动式推进机制,不断增强民生工作时效性,牵头做好民生行动计划年度考核工作。
(二)协调解决民生行动计划各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县民生重大政策。
(三)定期通报民生计划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汇总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适时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有关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职责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